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职称评审 >> 正文 职称评审
河院办字〔2021〕34号 河西学院教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1日 14:39  |  查看次数:[]

河西学院教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河院办字〔2021〕34号

上一条:2025年省直厅局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院办字〔2019〕78号 河西学院辅导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试行)

关闭

版权所有:河西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陇ICP备05000590号 通讯地址:甘肃张掖环城北路846号 邮编:734000
网站维护:河西学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936-8282011 传真:0936-8282011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