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委发〔2012〕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优化学校教书育人环境,推进学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加强师德建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教师整体素质的核心,加强师德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只有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平,才能更好地以德育人,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在新形势下,要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为重点,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要完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勤于育人”的教师队伍。
二、自省自律,科学管理,完善师德建设机制
师德重在建设,贵在自律,要坚持内在修养与外部环境相结合的原则,营造培养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师德水平。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师德建设氛围
1.认真学习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理解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2.坚持正面引导原则,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的宣传教育,弘扬正气,使教师明辨是非,自觉养成良好师德。
3.加大培训力度,把业务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师德规范讲座、新教师岗前培训、青年导师制度等措施,让年轻教师尽快成为教书育人的骨干。
4.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我心目中最喜欢的老师”等评优选先活动,营造良好师德建设氛围。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完善机制,保障师德建设工作常规化:
(1)严把新教师录用关,注能力,更重品德素质,严防品行不端者进入教师队伍。
(2)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基本要求,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3)根据具体情况,对师德行为表现不良的教师,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工作、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撤销其教师资格。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并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全方位的师德建设监督体系,严格教育教学管理规范,通过听课、督教、互评、教学质量评价等途径加强对师德水平的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师德调查和评价;设立“师德”意见箱、师德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价。
3.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有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研究成果。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私利。
(3)参与或支持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或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4)品性不良、侮辱学生人格或因某种原因对学生打击报复,影响恶劣。
(5)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凡被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推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对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视其情节缓聘或解聘教师职务。
(三)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由分管领导牵头,人事处、纪委、宣传部、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工会、团委等部门参加,指导协调全校的师德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处理师德建设有关问题。
(四)领导带头,做师德建设的典范。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听取教师意见,关心、理解、尊重、体贴教师,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教师多做实事好事,在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的工作中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带动师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