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个教师节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39个教师节表彰对象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2023年9月3日评审委员会评议,2023年第11次党委常委会审定,马国泰等74名同志为河西学院“优秀教师”,马丽亚等23名同志为河西学院“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3日至9月7日
受理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党委教师工作部8282026、18894264879
人事处8282094、1380936407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9月3日
附件:
一、河西学院“教书育人楷模”(空缺)
二、河西学院“优秀教师”(74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国泰、马雪琴、王玉梅、王汝军、王学忠、王艳华、王晓玲(临床医学院)、王晓燕(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王恩军、王雁、王耀华、公兰英、石玉军、白丽娟(外国语学院)、冯晓娟、任亮宝、刘梅兰、刘森垚、刘群、刘静、安琼、许耀照、杜伟华、李一清、李文学、李佳奇、李春玲、李玲(临床医学院)、李彦平、李娅娅、李海军(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李萍(临床医学院)、杨长军、杨丽峰、杨建新、吴雅萌、何文涛、宋应平、张正琴、张芬昀、张挺峰、张晓兵、张晓玲、张惠林、张嘉、陈春燕、陈思阳、苗莉珺、林蔼云、尚珍、周俊尧、赵晓会、柳之羽、香成福、袁兴亮、聂泽花、党婕、徐生刚、徐丽华、徐雪琴、高仰来、高海宁、高雄山、陶有祥、黄小娜、黄建、曹雪鹏、鄂利锋、寇新慧、葛生虎、蒋嘉尧、程小静、蔺国伟、魏春梅
三、河西学院“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丽亚、王建国、王莉(教师教育学院)、石彦龙、卢清萍、刘晓、闫峰、许静雯、李玉婷(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李志明、李娜、何文、辛玉杰、张国栋、张强、陈晶晶、单芳、赵晓峰、徐涛、高晓东、唐志强、曹斌、常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