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中评会的召开及学院中级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
(2)、负责学院高级职务评审的推荐工作,包括论文的送审,材料的整理、报送等。
(3)、负责各类、各级职称在省职改办下达的限额内办理聘任手续。
(4)、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解聘、辞聘等有关报批手续。
(5)、负责师资培训工作,包括教师学历的提高、研究生培养、教师的岗前培训等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
(7)、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及办证工作。负责职称资格证的办理、管理等工作。
(8)、负责职称外语、计算机报名、考试、证书的管理等工作。
(9)负责做好工人考工定级工作。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