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馆、中心、直属科:
为了进一步完善评审制度,打破职称评审中的论资排辈现象,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作用,保证我校中级职务评审质量,促进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试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考核、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条例》和省职改办有关规定。
二、晋升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本职工作成绩优异,符合中级职务评审的基本条件,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评审中级职务。
1、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前5名)、地厅级(前2名)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一项。
3、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获省级以上教书育人等先进奖励。
4、作为主要合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中本人撰写累积完成6万字以上。
5、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一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完成教学计划内课时300学时以上,累积完成1600学时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本职工作成绩优异,符合中级职务评审的基本条件,并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以上,可推荐评审中级职务。
1、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一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44学时(以教务处、成教处核定为准),累积完成600学时。
2、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撰写一份本人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
3、作为合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中本人累积完成3万字以上;或独立撰写本专业一门课程系统完整的讲义一部,并经所在部门审议、教务处审核认定。
4、参与完成列入厅(局)计划下达或鉴定验收的教学、科研项目一项。
5、作为前两名完成人获学校教学成果奖一项。
6、担任班主任两年,或指导教育实习2次,或教学实践、社会实践3次。
7、工作成绩显著,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励一次。
8、年度考核全部合格,其中必须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
9、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或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
10、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8年。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教师系列使用"晋升条件"第二款时,必须在1至4条中选择一项条件。
2、评审教师中级职务计算课时时,可将学校批准开办的计划外自考班的课时折算计入,大专班每学时按0.5计算,中专班按0.3计算,以成教处核定的课时为准。但总学时中教务处教学计划内学时必须达到70%以上。
四、本条件适用于我校所有专业技术系列晋升中级职务。其中有关问题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或由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执行。
五、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张掖师专1999(44)号文件同时废止。以前学校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均以本条件为准。
二○○二年十月八日